选煤厂办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厂长和副厂长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及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
2、负责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工作标准的编制,深入现场了解生产中安全状况,针对出现的安全问题,制订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向领导提出可行性建议,搞好现场技术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工艺,新安全举措。
3、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停产检修计划及检修工作过程验收的总结上报管理工作,参加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保证作业安全。
4、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业务范围内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推行业务范围内的全面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及厂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的基础管理工作。
7、参加生产、机电设备、安全及其他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分析事故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或数据。
8、负责业务范围内各种资料的整理,汇总管理工作,确保现有资料准确、完整,新资料及时归档。
9、参加各项安全检查活动,认真查找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0、负责搞好业务范围内全厂各生产环节运行状态监测工作和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系统安全运转。
11、负责参加业务范围内技改项目及安技措方案的研究确定,认真详细地制定可行性论证方案,按领导要求办理上报手续工作。参加器材组组织的到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