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A.警告
B.撤职
C.严重警告
D.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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