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十一处在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中全面实行“逢查必考”,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岗位素质和技能。
5月17日至26日,监察执法十一处对繁峙县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监察。除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外,检查组还对3处非煤矿山企业的“关键少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现场抽查考试,验证他们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岗位职责要求和基本操作技能。
今年3月以来,山西省非煤矿山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监察执法十一处坚持问题导向,将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点监察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逢查必考”。同时,推动地方监管部门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技能,守住矿山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