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行业要求及相关规定。主持煤矿全面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指挥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8、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组织编制煤矿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并按审批的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调动本企业的各种资金、人员、物资,签订各种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
10、负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做好环境保护、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11、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2、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危害监控,为煤矿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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