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行业要求及相关规定。主管全矿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2、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
3、负责制定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技术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
6、负责全矿生产技术、采掘接续(矿井生产及巷修计划安排)、地测防治水、技术创新、“一通三防”工作、环保、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煤矿各项检查、验收的准备与迎检及内业资料准备工作,负责煤矿各项认证工作。
8、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9、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并负责组织技术分析会议。
10、组织辨识本矿重大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4、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参与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危害监控。
16、负责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技术支持。
17、负责全矿技术人员的培训、初级职称评定和聘用工作。
18、分管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地测防治水及各生产单位的技术工作,国土、水务等政府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