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行业要求及相关规定。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从技术上保证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转及安装、回撤任务的完成。
2、负责组织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鉴定和测试工作,审查本职范围内的机电设计工作。
3、组织制定和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安装回撤的技术作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与矿井日常安全和机电专业检查,组织召开机电专业会议,总结分析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5、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定期组织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全矿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标准。
6、推广应用机电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搞好机电各工种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
7、参与编制全矿年、季、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和工作规划,计划下达后,协助机电副矿长组织实施。
8、学习、研究、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
10、参与审核年、季、月度设备、零配件、物资计划及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11、协助机电矿长编制矿井机电、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好机电、运输年度矿井应急演练。
12、参与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并组织机电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报告。
13、参与组织辨识本矿重大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
1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遇有危险情况,有权决定中止作业或者紧急撤离。
16、督促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8、参与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危害监控。
20、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