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行业要求及相关规定。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对“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5、参与组织“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一通三防”事故的应急抢险。
6、参与组织编制和落实矿井反风演习。
7、负责组织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8、参与组织拟定防治煤层自然发火以及瓦斯、煤尘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
9、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10、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以及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1、参与组织辨识本矿重大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3、遇有危险情况,有权决定中止作业或者紧急撤离。
14、督促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6、参与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危害监控。
18、完成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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