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决定,协助队长做好综采队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2、熟悉综采工作面“一通三防”技术,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安全系统不正常,有权停止冒险生产。
3、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工作。
4、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管理干部和工人进行处罚与处理。
5、组织工人处理险情、避灾逃生。
6、无安全措施、设备配件不合格或安全隐患不消除不得生产。
7、及时掌握工作面的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发现预兆和险情,及时上报,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8、经常深入现场、定期组织召开区队安全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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