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队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综掘队生产副队长应协助综掘队队长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和所跟班的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3、在队长的领导下,作好跟(值)班期间和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熟悉本队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
4、协助队长制定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指导班组长合理组织安全生产,落实好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措施。
5、坚持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6、在工作现场认真落实每项制度、规程和规定,跟班时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材料、设备、设施和工具到达规定要求后,方可开工,经常巡回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质量情况、机械运转及设备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
7、组织职工开好当班的班前、班后会、对当班的工作进行认真布置、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8、对跟班现场的关键工序及生产薄弱环节必须亲自指挥,确保安全。在跟班生产现场发现和发生事故时,要以身作则,积极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汇报,收工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处理。
9、参加本队定期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协助队长进行治理。
10、支持安全、质量检查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主动接受矿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大力支持安检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协助队长搞好各项生产准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保证全队生产任务的完成,并按时参加本队召开的会议,经常向队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12、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