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保安、履职尽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制约作用,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核组织
1、成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 员:其他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综合办公室、财务、企管、安全、调度、生技、地测、机电、通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
考核办公室职责:
(1)实施考核工作流程。
(2)督促各专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
(3)负责汇总各职能科室检查考核结果,纳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4)收集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调整考核运行机制。
(5)建立检查考核档案,公开考核结果。
二、考核原则
1、“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责、权、利”相统一。
4、“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批评教育或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5、责任追溯。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问题既要问责追究直接责任者,还要联责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直至公司分管领导。
6、四不放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实行一事故、一分析、一追责、一警示。
7、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岗位绩效工资,并与岗位调整、职级升降、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评优创先等挂钩。
三、考核范围
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工种)人员。
四、考核周期
每月一考核一奖惩一兑现,纳入当月工资结算。
五、考核内容
(一)奖励
(1)杜绝死亡及一级非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
(3)模范遵守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队组(科室)、班组、个人);
(4)发现事故征兆或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大胆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5)抢救事故或安全举报有功的;
(6)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的;
(7)安全培训学习成绩优异的;
(8)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
(二)处罚
(1)负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
(2)被上级查出严重安全问题或隐患的;
(3)未完成安全目标任务或指标的;
(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风险管控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7)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
(8)安全培训学习考试或抽考不合格的;
(9)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或行为的。
六、考核依据
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方案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关奖惩规定。
七、考核分工
1、安全生产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考核、“三违”及不安全行为考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等考核,按照相关制度考核规定、考核方案、责任书,由安全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操作规程采煤掘进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安全投入保障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财务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调度和事故应急救援、矿领导带班下井、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生产调度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5、安全培训、班组安全建设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安全培训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一通三防”、爆破管理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通风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防治水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地测科和防治水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机电运输等相关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机电运输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职业病危害防治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职防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0、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评、持续改进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安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1、监测监控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监控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2、地面设施等考核,按照制度考核规定,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3、其他安全生产考核事项,统一由安全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八、奖惩方法
1、各项考核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考核,分别建立考核记录或台账,对负责考核的事项根据相关考核规定,严格考核并进行登记,将每月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表,报安全奖惩考核办公室。
2、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考核进行审核,同一问题在同一类型的考核中不能出现重复考核,如出现重复考核或考核不一致由考核办公室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研究确定。
3、安全奖惩考核办公室对各项考核汇总形成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4、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在当月工资结算中兑现。
5、公司成立由工会、办公室、企管、财务、调度、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考核督查组,负责对各职能部门检查考核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查,防止出现假考核或不落实,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和落实。
6、特殊情况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九、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激励制约作用。
2、加强对各项考核规定的学习,全面掌握考核标准和考核工作流程,防止考核出现漏项缺项和考核不到位的问题发生。
3、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员工举报生产现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认属实必须追责考核。
4、各项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或标准落实考核,否则对考核人罚款200元/次(处),并联责部门主要负责人100元/次(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任务,对考核人罚款200元/次,并联责部门主要负责人100元/次。
5、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对相关考核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安全绩效考核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