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遵,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反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表现的界定、控制措施、发现(预警)、举报、帮教、考核、再上岗、回访、记录等工作。
第三条 不安全行为管理坚持以队组自查为主,公司领导、部门检查为辅,致力于加强队组内部管控,促进班组建设和强化班组长责任的落实。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惩处帮教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不安全行为包含“三违”行为,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第五条 赋予每一名职工现场制止不安全行为(含“三违”)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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