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领导组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通风助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相关业务科室、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是不安全行为管控工作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
第二条 领导组职责
-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为判定标准等;
- 组织开展不安全行为检查,督查科室、队组不安全行为管控情况;
- 接受、处理不安全行为的举报工作,对有异议或不在界定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风险等级界定;
- 每年底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等方面分析上年度不安全行为控制情况,组织修订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等。
- 参与或组织生产过程中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
- 接受、处理不安全行为的举报工作;对有异议或不在界定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风险等级界定;
- 组织对被帮教人员进行回访;
(五)对不安全行为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
下一篇: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