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人企和谐发展的局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适用范围
- 职责和权限
监督实施,由职业健康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 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
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
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
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培训形式
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全培训科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在岗职工要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
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事公司作业的人员,就公司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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