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新”培训制度
“七新”培训制度
- 针对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8课时的培训。
- 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24课时的培训。
- 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到长治安全技术中心进行“七新培训”。
- 培训人员由各单位指派培训人员,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培训由相关科室负责培训,新法理法规、新标准、新规程由安全科负责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考试成绩及考试试卷必须存档保存。
- 培训内容由相关科室组织并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
- 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 新工艺新技术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并连带追究管理责任。
-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要及时与培训单位联系,培训单位要及时安排培训人员及培训内容,培训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培训学习,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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