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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10 10:4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巷道 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一、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距贯通点50m前,其它掘进巷道距贯通点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

  二、生产技术、地测科:

  地测科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安全科、施工队组等有关部门及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等人员下达贯通通知单,生产技术科编制专项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贯通通知单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

  三、通风科:

  贯通前,通风科要提前进行系统分析,对贯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等问题提前做好预处理准备,进行风险辨识,编制巷道贯通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对参加巷道贯通调风的作业人员贯彻、学习

  通风科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等有关部门会审,对参加巷道贯通调整风流作业人员贯彻学习。

  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

  1.贯通区域概况、预计贯通时间、贯通施工队伍。

  2.贯通时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3.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4.贯通区域的风量调配,对影响区域的风量测定、瓦斯检查安排。

  5.调整通风系统的具体步骤。

  6.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7.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四、贯通的前一天,生产技术科在调度会上,必须告知贯通当班的安全监察专员做好现场跟班,安全监察专员做好安全监察记录。安全监察专员不在贯通现场,处罚安全监察专员500元。

  五、通风队在贯通前必须把相关的“一通三防”设施建好待用,做好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并在贯通时派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安排测风人员及时对风量进行测定,并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迎头要设置瓦斯监测探头。

  六、施工队组:贯通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后,放炮员、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两个工作面都检查完毕后,无异常情况时,才能允许下一次循环作业。

  七、巷道贯通时,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排放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工作面方可爆破。

  八、其它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工作面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炮掘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面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和安全员、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面装药放炮。

  贯通时,被贯通巷道迎头安设甲烷传感器,监控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严禁提前拆除安全监控设施。

  贯通时,安全科要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督。

  九、未严格执行以上贯通规定,对其责任人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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