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10 10:5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检查员 交接班 制度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地点:瓦检员必须在井下规定的地点交接班,最多提前15分钟进入交接班地点,如果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部通风机或瓦斯排放未完成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二、交接内容:交接当班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交接要求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交接班,当遇到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等情况,当班瓦检员严禁私自上井,要通过向通风科或调度室联系等方法使接班人员及时接班。不交接班私自下班者,每次处罚100元。

  2、交接班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把遗留的问题交接清楚,双方签字。

  3、填写“交接记录”要字迹清晰,交接时间、地点、交接人、现场存在问题等要填写清楚。

上一篇: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