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强化矿井瓦斯管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坚定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标,有效遏制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合理调配采掘部署,严格执行“以风定产”。
1、综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按照通风设计及配风计划组织配风,风量不足,严禁组织生产。
2、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严禁擅自调整局部通风机开启频率(或级数),杜绝工作面风量不足情况出现。
3、采掘工作面合理配风,杜绝无风、微风区域出现。
三、综采工作面瓦斯防治管理规定
1、综采工作面尾部30米范围内,严禁割煤、移架、放煤三道工序平行作业,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组织作业:
2、综采工作面机组在尾部30米范围内割煤时,机组速度不得超过2m/min。如遭遇地质构造等瓦斯异常涌出区域,停止割煤,提前移驾并及时调整割煤速度,割煤速度控制到1.5m/min以下。
3、综采工作面在尾部30米范围内移架时,保证机组在30米范围外停机,逐架移架,一个支架移架到位后方可进行下一支架移架,移架期间严禁割煤和放煤。
4、移架完成后,开始逐架进行放煤,由一名班组长亲自放煤,必须保证均匀放煤。
5、综采队每班跟班干部、班组长及采煤机司机必须携戴便携仪,随时监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6%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工作面电源。
6、综采工作面头、尾端头按规程要求实施退锚及二氧化碳致裂等技术,消除端头悬板面积大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安全隐患。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每班安排专人在风机前看管局部通风机,严格执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2、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电工对局部通风设备及供配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每天组织对主、副风机进行切换试验,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出现。
3、通风队每天安排瓦检员对主副风机设置状态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局部通风机主副风机具备同等能力。
五、风筒管理和维护
1、巷道喷浆、冲洗或其他作业时风筒放低管理规定
①放低风筒为4节风筒,其中中间两节风筒放低高度不得超过1.0米(风筒下部距离巷道底板不得小于1.5米),两端风筒平缓过渡,严禁出现拐死弯现象。
②风筒放低期间,严禁组织主副风机切换或割煤作业;
③巷道喷浆、冲洗或其他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手拉手”交接班执行,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组织将放低风筒按标准恢复吊挂。
2、更换或延接风筒管理规定
①风筒必须使用钢绞线吊挂,采用专用锚杆固定风筒钢绞线。更换或延接风筒时,必须首先延伸风筒钢绞线,将延接风筒吊挂后组织风筒对接,严禁擅自将风筒放低。
②风筒末端与工作面迎头距离不得超过10米作业规程规定。
③施工队组负责风筒的延接。
3、风筒吊挂质量管理规定
①必须使用完好的风筒,杜绝风机切换、风量变化等因素造成风筒破口等问题出现。
②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使用伸缩风筒拐弯。风筒接口必须反压边;异径风筒必须使用过渡节,严禁风筒花接。
五、防止风筒破口管理规定
①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巷道支护,杜绝锚杆、锚索外露长的问题出现。针对锚杆(锚索)外露过长挤压风筒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②施工单位每班安排专人对巷道杂物进行清理,确保通车断面。
③车辆通过、风机切换或风量调整后,安排专人对风筒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风筒划破时,必须立即组织修补和更换。
六、硐室及其他地点岗位人员负责对所辖区域通风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严禁出现“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现象,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通风设施,发现通风设施损坏,必须立即向通风区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瓦斯检查员维护好所辖区域通风设施,严禁出现“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现象,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通风设施。
八、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面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虚报、瞒报瓦斯含量情况出现。
九、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防止断线故障管理规定
(1)采掘工作面传感器的日常移动工作,由现场班组长在瓦检员的监督下移动,严禁其他人员擅自移动。
(2)监控室负责组织采掘队组跟班干部、瓦检员进行传感器故障知识培训,采掘队组跟班干部及瓦检员必须熟练掌握传感器移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操作标准。
(3)采掘队组跟班干部必须配合瓦检员做好传感器的移动和吊挂工作,杜绝线缆扯断、传感器跌落等问题出现。
2、防止传感器进水故障管理规定
(1)传感器设置位置巷道淋水,采掘队组跟班干部必须配合瓦检员对传感器进行防护或根据现场实际选择合适的位置避免淋水。
(2)传感器尽量设置在洒水喷雾的上风侧,设置在下风侧时必须留设足够的距离避开淋水。
(3)在冲洗巷道、硐室时,必须注意保护监控设备和电缆接线盒,以免设备进水损坏。
十、井下作业地点一旦发生瓦斯超限情况,作业地点人员必须立即断电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