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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10 10:5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系统 制度

  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要铺设到所有能产生沉积粉尘的地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供水管路不到位,对队组负责人处罚200元。

  二、地面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一半。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及PH值符合要求。

  四、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不到位不准生产。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产生粉尘和有可能粉尘堆积的地点必须敷设管路,带式输送机井巷的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不及时安设阀门、阀门安设超过规定,每处对队组负责人处罚100元。

  五、矿井管路管径根据防尘用水量和用水压力确定:大巷、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管径分别在108mm以上,采掘工作面供水压力保证在4MPa以上。

  六、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m任何洒水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压风管。

  七、防尘系统的规划、设计及投产验收等应有通风部门人员参加。无故不参加验收,每次处罚50元。

  八、各项综合防尘设施必须挂说明牌管理:地点、设施、名称、规格、数量、负责人等项目明确写明,做到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九、通风科应按时填制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台帐、防尘设施管

  理台帐、防爆设施记录等,做到整齐、清楚、数字准确与现场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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