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二、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三、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四、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各责任队组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五、检修不到位,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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