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
二、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值班记录外
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 )。
1)安全情况:特别是“一通三防”上的关键问题,水、火、瓦斯、顶板、支护、粉尘、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
2)本班主要经验教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
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
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5)文明生产情况。
三、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情况及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交班人员能处理的问题应由交班人员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
四、交班人员要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交接双方应共同实际操作设备1~2次,确认无误,方可正式交接班。接班人未到时,交班人员严禁离开。
五、交接班双方共同巡回检查工作地点,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运转情况、物品材料工具、文明施工、安全设施状况等情况交待清楚。
六、接班人员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一般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或调度室汇报联系,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七、对交接班时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队部值班人员。
八、接班人员认为有一些重大安全问题未交代清楚,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有关领导,接班人员不得借故拒绝接班。
九、双方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