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搞好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加强掘进巷道施工工艺的细化管理及正规循环作业,每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巷道施工作业,特制定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一、生产队组要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思想,增强质量意识,搞好工程质量。
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编写作业规程(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从队长到工人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无辜不参加学习、考试的每次罚款50元。
三、队长每天对井下掘进工作面进度及情况掌握清楚,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调度室。
四、队组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措施和中腰线施工,验收机具、仪器齐全、符合规定要求、验收方法准确,每班有跟班验收员实行过程质量控制,并有专门记录。
五、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把握质量关,巷道质量验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要求执行,如弄虚作假,对责任人处罚100~200元。
六、队组负责人、班组长、验收员每次下井必须仔细检查验收工作面的安全设施、工程质量、生产工具、机电设备、风水管、缆线是否完好,出现损坏,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当班施工的质量低劣,文明生产不合格,留有安全隐患,追究班组长的责任并罚款100~300元。
八、班组长、验收员不向下一班交待清楚验收情况,造成下一班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要追究当班班组长、验收员的责任。
九、工作面出现问题,包括巷道顶板和支护问题等不向相关部门汇报,给予班组长100~300元的罚款。
十、对工程质量实行定岗、定责,加强正常质量监督,坚持班组自查,班组自检、互检,验收员加强工程质量考核。
十一、掘进工程质量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的对班组长进行300元罚款,并要及时分析,做好记录。
十二、加强锚杆(索)检测,锚杆(索)打设间排距、外露长度、预紧力、锚固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设计的要求。
十三、每班组在交接班后必须先检查验收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支护情况,检查前探梁是否可靠,待检查完毕安全可靠可以施工时方可施工。
十四、巷道内必须每班做到文明生产施工的要求,班组验收员按要求验收巷道的环境卫生情况(材料码放、巷道卫生、管路吊挂、牌板安设情况等)。
十五、班组质量验收采用班班检查,由当班队长、班长、验收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进尺、出矸石(煤)数、支护质量等内容如实填写在质量验收表上,并有验收人员的签名。
十六、班组验收存在争议的,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班组质量验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