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进一步抓好机电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安排好预防性计划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对矿井机电设备作出以下定期检修规定:
一、每月月底有机电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编制会议,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共同商议制定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内容和方案,明确检修单位、责任人、检修时间、所用配件等内容。
二、每年年底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年度大修计划及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由机电科按照时间节点具体负责落实督促相关单位实施,并保证完成率。
三、制定的检修计划要有针对性和超前性,各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四、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到期大修的设备由矿机电科负责,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 所有检修项目矿机电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
(一)日检
1、使用单位按设备使用规定进行每班维护,每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使用性能完好。
2、综采设备每天不少于6小时检修维护;掘进设备每天不少于4小时检修维护;主要提升运输系统每天不少于4小时检修维护;
3、交接班时要做到15分钟~30分钟的互检。
(二)周检
对矿井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以及采掘设备按设备定期维护的内容和每周的检查结果,进行周检,保证设备使用性能。
(三)月检
使用单位按照每月制定的机电设备月度检修计划进行停产检修,保证设备使用性能。
(四)年检
1、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停,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确保备用处于完好状态。主要排水泵及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2、主井提升系统、主要运输设备、井口装车设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停产检修期间进行检修。
3、停产检修日的天数包括节假日在内,全年不得少于12天。
4、大型固定设备除节假日检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检修时间,每年每台设备停产检修日不得少于12—15天。
五、设备检修要严格质量验收,凡进厂检修设备必须按“进出厂验收制度”执行,大型设备停产检修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联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月度检修及年度大修设备,必须由矿机电科、调度室、安全科等部门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进行联合验收。
七、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及月度检修计划必须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及验收报告,存档备查,并存入设备履历表中。
八、设备大修计划半年度完成率不得低于30%,全年度不得低于90%。检修兑现率要应达到 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