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空乘人装置每班运人前,应空转一圈,当班司机(检修工)要检查机头和机尾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托绳轮转动是否灵活及牵引丝绳有无脱落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二、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三、架空乘人装置运料时须向安全科申请并制定保护措施,所带物料的长度、重量必须在措施中作出明确的限制。
四、架空乘人装置各部润滑要定期注油,每周检查检修一次,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车地点排队乘车;非乘车地点正常情况下不准上下人员。
(二)在运行中,乘坐人员要坐稳扶牢,双手紧握吊杆,双脚蹬在踏板上,严禁乘车人员熄灭矿灯和打盹。
(三)乘坐人员不得人为晃动座椅。
(四)在运行中人员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座椅以外的)。
(五)每天至少对整个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一次安全检测检验。
(六)乘坐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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