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运送物料的管理规定
日常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经常需要由人工进行抬、扛、搬运、装卸物料作业,涉及大型、笨重物料需要多人进行配合,为防止在作业过程中人员操作不慎造成伤害,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在井下进行抬、扛、搬运、装卸物料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手套,并将衣领、袖口扎紧,防止在作业过程中物料牵扯造成人体伤害。
2.涉及多人作业时,必须由当班施工负责人指定专项运送物料临时负责人,作业人员口号统一、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抬运时必须同肩、同步、同起、同放,并手扶巷帮或巷道内牢固物体,并缓慢行走,以免滑倒伤人。
3.涉及抬、扛、搬运过程中采用铁丝、旧钢丝绳辅助运送物料时必须同物体捆绑牢固,并设立负责人对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只有在确认稳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运送物料。如有物料体积较大或重量过大,需多人配合抬运时,必须选用可靠的抬运工具,防止抬运工具折断造成伤人事故。
4.在坡度超过10°时必须在运送物料下方不小于10m处的硐室或联络巷内设立专人进行警戒监护,并随运送人员前移设警,防止抬、扛、搬运过程中物料掉落出现窜、滚,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监护或设警人员不得站在物料运送人员前侧方,不得正对人员行走方向。
5.采用矿车装卸物料时,必须在车辆停止运转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在紧挨车辆下方放置牢固的阻车器或其他阻车设施后方可进行物料装卸作业。
6.物料运输到指定地点,必须码放整齐、支设平稳,防止倾倒造成滚落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