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矿调度会议程序,保持会议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会议精神能够得到全面及时贯彻落实,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会议目的:充分发挥调度指挥在全矿安全生产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业务管理科室管理职能和生产管理的执行力度,使调度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及时贯彻落实。
(二)会议基本职责: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以生产计划为依据,对我矿的安全生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协调,并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三)会议组织形式:
1、以每日早晨调度碰头会形式组织召开。
2、调度会议由矿调度室负责组织,由调度主任负责主持,并由调度室其它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3、会议参加人员:矿领导、各副总;生产业务科室正、副职、主任工程师;非生产业务科室正职;各队组第一负责人一至两名。
4、会议召开时间定为每日早7:30召开,若遇特殊情况调度室将作另行通知。
(四)参加会议的基本要求与考核:
1、听取矿调度值班领导收集和掌握的全矿每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报告。
2、听取和处理各生产队组每日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听取和决策专业科室对生产队组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4、落实矿领导和各副总对矿每日生产、经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5、调度会议参加单位必须以正职为主,如单位正职因公休、出差不能与会时,必须在离矿前一天将请假条交至调度室,并安排副职按时参加;若因临时有事导致不能与会时,要及时将原因及替开会人员告知调度室主任。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除因临时有事外,所有因公休、出差期间的会议次数不做统计。
6、调度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矿领导安排的工作整理汇总,以五定表的形式经责任部门签定后,由调度室逐项进行落实。责任部门在工作完成前要在每日调度会上通报工作进展,到期未完成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100—300元/次。
7、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按照调度室主任统一安排进行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如有补充发言需提前举手示意,经调度同意后方可发言。未按要求执行或私自交头接耳、随意谈话影响会场秩序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在调度会上发生争执、争吵的,考核责任人500元/次。
8、参加会议时,与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工具,对调度会上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的内容和有关会议精神及领导决策等安全生产信息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准确地把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到位,对调度会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责任单位当日与会人员200元/次,并视情况在次日调度会上通报批评。
9、调度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调为振动或静音,发现手机响时,考核责任人200元/次;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否则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10、与会人员要及时到达调度会议室,迟到者考核责任人200元/次;无故不参加调度会者考核责任人500元/次。
二、生产作业协调会
(一)会议目的:在于组织好全矿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真正做到超前管理,促进科室、队组间信息的及时沟通,强化科室对队组的服务职能,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现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会议组织形式:
1、会议时间与地点:每日下午16:20开始签到,16:30在矿调度会议室准时组织召开,若遇特殊情况有所变更时,调度室另行通知。
2、参加单位及人员:各分管矿领导、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监测监控、防治水科、企管部、各区队负责人,会议原则上必须由单位正职参加(正职有事可以安排副职参加),需要其他单位及个人参加时,另作通知。
3、会议由矿调度室负责组织,由调度室主任主持,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追踪落实。
(三)会议基本任务与要求:
1、各基层队组逐一提供与反映当前生产作业状况,及时准确提出生产环节中影响正规作业的各类衔接影响、地质条件、设备配备、资金影响等实质性问题。
2、各相关业务科室针对队组提出的问题要明确答复,并在会议中确定时间给予妥善处理。
3、调度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督促各相关科室对问题的处理,并对于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划分,限定责任科室定期处理。
4、矿领导根据队组提供问题与科室的答复处理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发表指导性意见,提出针对性要求。
5、参加会议的各相关科室、队组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若有迟到者考核200元/次,无故不到者考核500元/次。
6、相关科室、队组负责人接受任务后,未将会议安排的任务传达落实,导致次日调度会不清楚任务落实情况而影响会议正常协调时,考核相关科室、队组负责人200元/次。
7、凡因手机响或接听手机影响会议秩序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8、对于问题处理逾期没有兑现的责任科室、队组,每推迟一天对参加会议负责人考核200元,依次累加;并对造成的生产影响由相关科室、队组按事故影响作出相应赔偿。
9、所有参加会议单位必须服从调度室统一协调指挥,凡因生产组织需要,对有关科室、队组安排任务而被借故推诿时,考核责任人500元/次,并于次日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办法
1、生产协调会上安排的重点工作,到期未完成的,考核责任队组500元/项,主管业务科室200元/项。
2、生产协调会上安排的原煤产量任务,到期未完成的,考核综采队500元/次、主管业务科室10%考核。
3、生产协调会上安排的掘进进尺任务,到期未完成的,考核责任队组100元/米、主管业务科室10%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