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人员入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作风转变,提高和加强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调度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4次,每次下井时长不得低于4小时。
(2)调度员升井后认真填写调度员入井解决问题记录本。
(3)凡不按规定时长的或入井达不要求,一律不算入井并给予100元/次罚款。
(4)调度员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掌握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5)深入现场,对采掘第一现场熟悉掌握,注意对行走路线上的安全隐患,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纠正职工不安全行为,积极为安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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