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险情和极端天气应急撤人制度
重大险情和极端天气应急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洪水、滑坡、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倩通报及本矿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相关专业部室值班人员到我矿主井、副井四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全面巡查周边护坡、排水沟、井口、洼地积水情况。
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矿井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四、调度指挥中心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1、调度室指挥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办公室(防治水科)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汇报调度室指挥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