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6-10 13:47 来源:煤矿安全网 职业 场所 工作时间 制度
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度。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工作时间特做如下规定:
一、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并缩短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二、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三、在产生粉尘、煤尘等其他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采取相应的灭尘措施,工作人员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在浓度较大时或最高允许浓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四、任何领导和组织都不得让员工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下加班加点。
五、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表如下:

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表
 
职业危害因数 工作场所 工作时间(h) 正常时职业危害接触时间(h) 超标时职业危害接触时间(h)
噪音 风机房 8 3 2
瓦斯泵站 8 3 2
选矸楼 8 6.5 5.5
空压机房 8 6.5 5.5
高温 中央变电所 8 7.5 停止工作
采区变电所 8 7.5 停止工作
粉尘
有毒气体
综采工作面 8 6 停止工作
综掘工作面 8 6.5 停止工作
采煤、掘进司机 8 7 停止工作
瓦斯员、安全 8 7 停止工作
井下电工、监测工 8 4 停止工作
提升司机 8 7 停止工作
其他辅助工 8 7 停止工作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