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场、钻孔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规定
为加快我矿瓦斯治理工程的步伐,根据瓦斯治理工程的需要,严格标准,精心施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结合质量标准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井下钻场、钻孔的施工,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钻场按生产技术部联系单要求施工,施工后由生产单位申请验收,由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牵头,生产技术部、安监处、施工单位联合验收。
(二)为保证安全,不影响生产,钻机的操作台和电机部分应放置在钻场左帮较高处,便于钻机工的操作,同时避免排出的水淹没钻机,烧坏电机。因摆放不当,造成影响施工的,未及时处理的、不汇报的,罚防突区当班跟班人员和钻机工每人50元。
(三)施工单位对每一个钻场均应编号,编号位置应放在钻场左帮腰线一米处,钻场的牌板均应挂在编号附近,便于查看数据和避免被水淋湿,悬挂整齐成线,钻场未编号和排版悬挂不符合规范的,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50元。每个钻孔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把孔口牌吊挂在上面,并把参数填写清楚,以便查看。不及时挂孔口牌的,一个孔罚施工单位10元。
(四)为便于施工,不影响钻机的左右移动,集气箱应放置在钻场的右帮,钻杆上架放置在钻场的左帮,并堆放整齐,便于拿放和提高钻场空间的利用率。钻杆不上架的,钻场环境差的,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50元。
(五)钻场内的照明应悬挂在钻场的右后方,增加亮度,风筒吊挂在钻场的左帮,瓦斯探头悬挂在钻场的右帮,同时线路要悬挂整齐,避免施工影响。不按规定操作的,造成瓦斯超限和探头误报的,罚施工单位100元。
(六)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钻场内煤粉,防止堆积的煤粉使钻场地基不平,造成施工的钻孔的不正确,不能达到设计的抽排放效果。煤粉堆积厚度超过0.3米,每发现一处,罚施工单位30元。
(七)施工完毕的钻孔要及时封孔合茬抽放,钻孔要密封严实,避免漏气,影响抽放效果;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查看封孔质量,观察有无漏气,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施工完的钻孔不合茬抽放的,每一个孔(除个别孔特殊要求外)罚责任单位50元。
(八)每个钻场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注浆做好永久封孔,并把抽放管路梳理整齐,钻场清理干净,并挂上抽放孔口牌,注明各类参数,通风区及时打上栅栏并挂牌管理。不按规定施工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九)为加快瓦斯治理工程进度,优化排放,每个钻场应先在原设计挑出6个钻孔进行施工,作为探查兼做抽放孔,以探明煤层的走向和倾向,为及时调整设计方案提供依据。不按规定施工的,施工的孔不予验收,并罚当班钻机工每人30元。
(十)开孔位置要严格按设计的角度和方位施工,在未经设计人员同意时,不得随意调整,否则罚钻机工、跟班人员各50元/次,验收员要严格把关好每一个钻孔,避免产生废孔。
(十一)施工单位先行试点地点,申请瓦斯办验收,合格奖励1000元/钻场,队长、机长奖励200元,一月之后不合格每次罚500元。
该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钻场、钻孔验收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