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煤巷掘进(修护)必须采取防止顶煤冒漏措施,顶煤冒高及松顶区必须注凝胶充满堵实。
第二条 修护或煤巷掘进发生冒顶时,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和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负责查看冒高情况,并详细记录冒高位置、现状描述图等技术参数;生产单位负责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充填,并对冒高区5m内范围进行喷浆,喷浆厚度不小100mm;通风区负责注凝胶。冒空区处理完毕后生产技术部负责记录好隐蔽工程,生产技术部、通风区做好隐蔽工程填图。
第三条 通风区在注胶前,先根据巷道冒高(松顶)范围,计算冒空区域体积,选择合理的注浆管路布置方式(注胶管管径为2分,管口距冒高区顶板不大于0.5m,注胶管排距2m、高差2m;同时在冒顶正中间放安设一个2分观测管,管口距离冒高区顶板0.2m),同时根据制浆点与注浆点距离合理配置比例和注浆压力,压注量以压注地点渗胶为标准。冒高区注凝胶主要为封堵、充填用,凝胶材料配比为:促凝剂:水=7:43 。
第三条 采煤工作面开采区域内巷道冒高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如水泥背板,黄泥等)填实、填密(必要时,采取喷浆注凝胶充填处理),冒落的煤、杂物等生产单位要及时清理,保证进回风巷道断面符合要求,做到行人、通风畅通无阻。测气员每班对冒高处进行防火检查,不少于三次。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高位钻场在工作面推至之前停抽,综采区负责用不然材料充填,跺严跺实;通风区负责封堵注凝胶,并安排测气员每班对其检查CO、瓦斯、温度等情况。
第五条 现场冒空处理完毕后由通风区负责通过预留的观察孔做为检查点、挂牌检查和建立台帐并在通风系统图、防火系统图上进行标注,通风区测气员每班必须对冒空区内CO、CH4、温度等参数情况检查,发现冒高区内出现CO或温度超过40°立即向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分析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