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 7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022年第7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被处罚。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央广网发)
公告显示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包括:1.73上02措施巷掘进工作面(已掘17m)处于断层破碎带内,距迎头4-5m范围内,未在巷道两帮打设锚杆(网)支护,工作面顶帮管理不符合《73上02措施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破碎带处帮部支护紧跟迎头"的规定;2.15082综采工作面约有7处液压支架架间隙超过100mm,不符合《15082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工作面液压支架架间隙不得超过100mm”的规定;3.副井水仓2环迎头后40m处,喷浆未封闭金属网,不符合《副井水仓2环扩容段配水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喷浆封闭金属网”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央广网发)
矿井开采的3上煤层为自燃煤层,1500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沿1513采空区进行掘进作业,工作面回风流中未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15082综采工作面第85#液压支架右立柱支撑力达46.7MPa,超过安全阀设置的卸载值40MPa未卸载,未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检查维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公告披露:1.矿井开采的3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七采区煤仓与其相连的巷道间未设置隔爆水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73上02皮带顺槽内使用无极绳绞车运送物料,多处导绳轮和压绳轮脱绳,达不到《新驿煤矿无极绳绞车管理规定》绳轮装置中“导绳轮、托绳轮和压绳轮不脱绳,转动灵活,固定可靠。”的要求,矿井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3.矿井西翼皮带大巷为西翼主要回风大巷,2022年6月1日至11日,西翼回风测风站处的双向风速传感器多次低速超限报警(报警值为0.25m/s),最高报警值为-3.79m/s,矿井未分析原因并采取处置措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央广网发)
查瓦斯便携仪发放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并核实:6月1日至17日,采煤二队班组长郭勇下井作业时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爱企查显示,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3月25日,注册地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法定代表人为刁志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