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本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
第四条 会议主持人:矿长
第五条 会议地点:五楼调度会议室
第六条 参加人员
(一)矿领导班子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如矿长出差、外出开会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要书面授权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第七条 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二)议定本矿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机构配置和人员定编、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灾害风险管控方案、采掘接续计划等工作的制定和调整等。
(三)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编制月度统计分析报告,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
(四)研究决定其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副总以上人员向矿长请假,其他人员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条交调度办公室留存备查。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二)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公司调度室负责做好安全办公会议的签到考核,制定安全办公会议签到表,不能参加者要注明原因。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三)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后手机关机或者调至静音,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玩手机等与会议无关事情,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四)参会人员在安全办公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精确掌握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抓住重点,有议有决,同时做好会议笔记。
(五)安全办公会上主要汇报和强调安全问题,涉及生产平衡问题,可在会后请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对会议内容、决定的事项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部门学习和落实。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要存档备案。
(七)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责任单位、部门对其落实结果要在下次安全办公会议上作汇报。
(八)安全科负责要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一项工作未落实对责任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