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的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当做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单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1、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班子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2、办事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配备2名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制度起草、督促落实及组织、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
4、运行机制
4.1、预警
各单位要根据各种可能的生产安全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预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分析预测结果,对可能发生或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三级:矿井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采区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头面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的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应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通过应急广播、信息网络、报警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灾害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可通过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预警信息传递。
4.2、应急处置
4.2.1、紧急避险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带(跟)班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等行使遇险处置权,现场作业人员行使紧急避险权,首先撤离危险区域。
4.2.2、信息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域后,事发源第一目击者要及时向调度室或安全科或本队组报告。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紧急避险、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4、应急响应
4.2.4.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现场人员要及时撤离,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4.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5、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工作结束,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信息。
4.3、恢复与重建
4.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积极落实赔偿(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污染物处理)等事项。
4.3.2、调查与评估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恢复重建
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与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5.1、人力资源
综合管理部、保卫、调度、安全、救护以及各生产辅助单位是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通讯保障
设置固定报警电话,配备应急调度人员24小时值班,相关应急救援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随时接听。
5.3、经费保障
财务部设立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所需资金。
5.4、物资保障
在地面及井下设立消防救灾仓库,配备适应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档案,并设专人管理、巡检、维护,确保完好可靠。
5.5、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由当地符合医疗条件和资质的医院组织成立医疗救护组,及时对升井人员进行救治。
5.6、交通运输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期间,调度室负责保证抢险用车。车辆不足时,由矿长办公室协调调用车辆。
5.7、治安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期间,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时邀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6、演练培训
6.1、预案演练
结合公司事故预防重点的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矿井水害、灾害性天气等应急演练应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参加演练;同时针对井下各作业地点主要事故风险,分别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6.2、教育培训
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司安全培训中心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并保持培训记录。
6、奖惩考核
6.1责任追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事故应急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0的罚款,并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表彰奖励
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队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