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矿井必须按《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二、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总体要求: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集团公司审查;鉴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并同时上报所开采煤层的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由通风科组织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总结。
三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细则
(一)矿井瓦斯鉴定细则
1、每两年必须进行1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2、矿井瓦斯等级工作应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3、每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时间,选择在7~9月份。
4、瓦斯等级鉴定,必须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各取1d(间隔10d)的三班进行。
5、定级点的确定:以“矿井”测点的上、中、下三旬中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的最大值为定级值。
6、矿井瓦斯等级的确定:
(1)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为低瓦斯矿井:
①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②矿井绝对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③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3m3/min;
④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5m3/min。
(2)具备下列4个条件之一的为高瓦斯矿井:
①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②矿井绝对涌出量大于40m3/min;
③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④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3)突出矿井。
7、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采区、工作面的回采产量不低于该区域设计产量的60%)。
(二)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分别设在矿井、煤层、一翼、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中;掘进工作面的测点,布置在所有煤巷、半煤岩和每一采区至少选一个不同岩层掘进巷道。
(三)矿井瓦斯鉴定要求
1、鉴定年份的7-9月份进行矿井瓦斯等级测定;9月底进行瓦斯鉴定总结。
2、每一测点分别测定风量、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气压、温度等原始数据。
3、每班的测定工作必须在生产正常时进行。
4、测点位置应选在测风站内进行。如果附近无测风站时,可选取断面整并且无杂物的一段平直巷道作为观测站。
5、检测仪表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测量方法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
(四)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
1、矿井概况(目前的采、掘布局情况和鉴定月的采、掘布局安排等)。
2、组织机构(成立瓦斯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
3、测点布置及编号。
4、鉴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仪器仪表的计量检定、人员培训、井下通风系统的调整等)。
5、定内容及人员分工。
7、标明瓦斯鉴定设点情况的矿井通风系统图。
(五)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总结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总结包括下列内容:
1、矿井概况(包括鉴定月采、掘工作面布局情况,生产情况,一年来的瓦斯涌出情况以及瓦斯管理情况)。
2、瓦斯鉴定时间及鉴定结果。
3、鉴定前的准备工作。
4、测定内容、方法和测点布置。
5、确定有无高瓦斯区。
6、矿井瓦斯来源分析(将全矿的瓦斯来源分为回采区、掘进区、已采区三部分)。
7、瓦斯变化情况。包括:全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上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主要生产采区的瓦斯涌出量和上年度相比变化情况;“三区”(回采区、掘进区、已采区)涌出情况和上年度相比变化情况,并分别分析其变化原因。
8、存在问题及今后意见。包括:本次瓦斯鉴定工作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意见;1年来矿井瓦斯管理中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意见;对瓦斯管理重点区域的划分意见。
9、图纸要求。图纸一律采用1∶2000或1∶5000通风系统图,并标明鉴定月采煤面、掘进面名称,位置及瓦斯鉴定测点布置情况;设置瓦斯鉴定测点处要加盖“W”符号和直径3.5~4.5cm的圆圈,圆圈内填写瓦斯鉴定有关参数,各参数均为矿井瓦斯等级定级旬数值,其中风量、风速、温度填定级旬三班平均值。图纸要有图名框及编制人、审核人、矿总工程师的签字。
10、瓦斯鉴定表格。所有表格必须用计算机处理,严格按附表要求进行填报,纸张一律采用A4静电复印纸。
11、瓦斯鉴定总结材料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并报上级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