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烷浓度超限撤人的范围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
2、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1.5%。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0%。
二、甲烷超限停电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甲烷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2016)规定时,要及时向跟跟班队长或班长报告,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跟班队长或班长要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甲烷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带领工人按既定《瓦斯灾害避灾路线》中规定的避灾路线进行安全撤离。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超过1.0%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到进风大巷、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m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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