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规程中必须详细制定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画出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系统图,并标出各类防尘设施、设备的相对位置。
二、工作面打眼时必须进行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特殊情况下干打眼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严格水炮泥装填规定。
四、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装煤(岩)时,必须进行洒水湿润煤(岩)。
五、各转载点必须有完好的喷雾洒水装置,位置要固定,使用正常。
六、炮掘工作面要在距迎头30m内安设放炮自动喷雾或风水联动喷雾装置,放炮时开启使用,自动喷雾时间不得小于10min;距掘进面50-100m内再安装一道净化水幕;
七、巷道内按规定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无漏水,每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和管接头,并配备25m软管。
八、定期冲刷积尘。巷道做到每周冲洗一次,工作面30m范围要班班冲洗。 第六节 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皮带巷、掘进巷、回采工作面皮带顺槽,必须按《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按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和管接头,每个接头配备25m软管。
二、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各道水幕水压不低于3MPa,每个喷头流量不小于2L/min,喷头之间间距不得大于500mm,水幕应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三、运输巷道的所有转、装、卸载点喷雾水压不低于3MPa,每个喷头流量不得少于2 L/min,各转载点喷雾不少于3个喷头。
四、定期冲洗积尘。主要轨道运输巷每15天至少冲洗一次,主要皮带巷、皮带顺槽,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皮带机头、机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要班班冲洗,总回风巷每15天至少冲洗一次,个别产尘大的地点也应由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及时冲洗。
五、井下主要大巷还必须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六、各工作面未及时冲洗巷道,造成积尘的,一处处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