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
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
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
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
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更换。
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报废,从台账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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