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采用无线电坑透仪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坑透,对坑透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实现对工作面回采前的“精细”探查,确保工作面安全顺利回采。
二、井下掘进必须执行 “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方法,,采用探水仪对掘进工作面进行超前探测,探测完成后,钻探跟进验证,针对物探异常区必须重点进行验证。
三、本年度必须根据物探培训计划对物探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和仪器操作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物探仪器的性能。
四、各种物探仪器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保管与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无损,保证物探工作能正常开展。
五、提前收集现场资料,做好物探前的准备工作,制定物探布点路线。
六、下井前必须对物探仪器进行检查,看其电量是否充足、清点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七、进行物探布点时,必须准确丈量探测点的位置。
八、在操作仪器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仪器,及时对现场探测数据进行收集,对物探仪器要做到轻拿、轻放。
九、操作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十、井下探测完毕后,根据现场情况,对照物探数据进行处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解释,出具物探报告;将报告上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各相关专业领导,生产结束后编写物探验证报告或总结。
十一、根据物探报告结果,针对物探异常区,编制钻探设计,在钻探结束后,根据钻探结果出具异常区钻探验证报告,并上报本专业领导,上会研究,制定采掘方案。
十二、由于钻探成果,未及时预警,造成工作面跌进陷落柱,根据实际情况,处罚相应责任人1000-3000元。
十三、建立物探成果台帐,分类分工作面登记,并做好目录索引工作,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