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矿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一、暴雨撤人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不受威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具体情况,制定暴雨撤人制度如下:
1、接到上级通知,预报有暴雨时,要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井口用沙袋垒高,防止洪水流入井下。
2、在暴雨来临前,不得安排任何人下井,待暴雨过后,无威胁时,在安排人员入井工作。
3、气象预报连续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50mm以上天气时,有可能发生淹井事故,立即停产、撤人。
4、暴雨之前要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由检身工清点人数,必须与入井人数相符,如有个别人员没有撤出,要立即派人下井找人,并且井口要有防护人员,一旦暴雨到来,要防止洪水溃入井下。
5、暴雨来临前,要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
6、暴雨来临前,派专人负责检查、疏通各涵洞排水沟,以防积水流入、渗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
7、当井下人员接到暴雨马上出井的通知时,要相互转告,尽快撤到地面,不得拖拖拉拉,耽误时间。
8、当接到出井通知后,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各环节进行巡查,尽快通知人员出井。
二、重大水害停产撤人制度
1、矿井发生水灾后,立即启动汛期抢险应急救援预案,由应急控制中心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人员撤退到井底,需沿台阶升井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10、遇险人员应该选最近路线进行撤离。
11、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救援中心。
12、救援中心指定专人核对并区分到达安全区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外人员的名单。
13、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