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胶带的验收、领用、发放管理
1、对于新购置的阻燃皮带到矿后,由矿企管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进行皮带有关出厂资料(煤安证、合格证等)的交接工作,办理资料交接单并签字后存档备查。随货同行的资料应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没有资料证件的不得进行验收和领取,更不得入井使用。
2、领用阻燃皮带时,由使用单位出具领用单,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发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3、胶带验收、领用后由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建立台账。
二、阻燃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有第三方的阻燃和抗静电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严禁不合格的阻燃胶带入井使用。
三、阻燃胶带在安装前,必须对胶带机机架、架体、托滚等进行检查,避免尖锐物件刮伤皮带。
四、阻燃胶带安装时必须按照给定中心线进行铺设,皮带接头对口必须平直,防止胶带因跑偏而损坏。
五、胶带投入使用后必须每天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
六、存放胶带场所要求避免水淋、日晒,并且上台挂牌管理。
七、替换下的旧皮带,若有队组复用时,要由使用单位及交付单位在现场共同验收,并作好相关记录,办理交接手续,若没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皮带,要由队组或回复单位及时出井交旧;回收的旧皮带要求按指定的地点存放,禁止私自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