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电设备三大保护设施齐全完好、动作可靠,确保全矿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全面提升全矿机电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对全矿范围内供电系统“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验周期
1.过流保护
①井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六个月必须全面检验和调整一次,当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②高压开关综合保护装置、低压开关保护插件入井前在我矿机电队进行一次升流过载、速断跳闸试验。
③新安装工作面时由机电科提前设计供电方案,绘制供电系统图,并进行合理整定计算,设计调整定值。由机电科人员现场监督,本区域机电负责人进行调整。
2.漏电保护
①每天早班8:00-9:30对低压馈电开关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就地跳闸试验。
②每月20日开始各队机电负责人负责对低压馈电开关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跳闸试验。
③新安装或移动设备时必须进行一次远方漏电保护试验。
3.保护接地
①每季度由机电科组织对井下各个配电点、变电所的主、辅接地极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试。
②新安装或移动设备时必须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试。
③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外壳,包括接地螺栓、接地线、接地极等,每班检查一次。
④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极或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严重等缺陷,应立即处理。
二、责任区域
1.井下由所属区域机电队长全面负责。
2.井下高压供电系统试验由机电科全面组织所属队组负责,低压供电系统由机电队长及生产队组机电队长全面负责,各队机电队长必须严格执行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变电室高压开关、变压器、低压开关线路由机电队班组长每班巡查。
1.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使用率、合格率必须达100%,不得有私自甩掉或停用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罚。
2.照明综保、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动作率达到100%,不得有私自甩掉或停用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罚。
3.进行电气试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电气试验要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
4.漏电试验严格按照《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远方漏电试验制度》执行。
5.当班跟班电工检查所管辖范围的设备时,必须检查设备外表保护接地连接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发现接头有松动、接地线断开、锈蚀或截面减小时要及时处理。如果当班电工不能处理,应立即报告当班分队长予以处理。
6.当班变电室值班员应检查供电网路的接地情况及接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完好情况。
7.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8.测试前必须对仪器、仪表的性能进行检查和校验,并符合防爆要求。
9.电钳工要严格按规操作,保证试验期间的人身安全,对机电设备在检查试验时发现异常或调整定值时需汇报调度室,必要时由机电队长现场监护整改解决。
10.加强自查自纠工作,规范井下供电系统,完善各类电气保护装置,杜绝发生各类机电责任事故。
11.保护器出现故障,如误动、拒动或动作不正常,首先检查整定值是否适当,然后检查接线是否良好,或更换保护器进行检查,一旦损坏应及时出井检修。
12.井下高、低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低压电气设备在运行期间要进行“三大保护”试验,对于不合格者应及时处理。
13.每次试验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恢复电气设备的原有状态。
14.各种试验记录、报告及试验数据、资料应详细准确填写,必须明确试验地点、试验人员、试验时间、瓦斯浓度、仪器型号、试验结果、更换情况等相关技术数据。并上报回机电科,存档备查。
四、试验后的验收及考核
1.试验期间区域负责人要根据队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试验计划,完成后要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机电科(以试验记录表为依据),由机电科安排专人进行对照复查,复查结果与试验记录表不符的将对照相应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