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计划内容
生产计划内容包含回采进尺、掘进进尺、煤炭产量、巷修进尺及重点工程。适用于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上报、实施和考核。
二、生产计划编制
每月22日生产技术科根据相关科室和施工队组协调,在总工和生产矿长确认下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及重点工程,保证年度计划完成。
三、生产计划下发
生产技术科于每月25日前,在协调会给队组下发生产计划及重点工程。
四、生产计划执行 生产队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生产计划,任何队组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 生产队组要根据下达的计划编制本队组本月生产计划,把计划任务分解细化到每天、每旬,对各项工作安排要有具体内容、时限,生产队组每旬编制本旬总结、下旬计划,参加每旬总结会,并分析未完成原因。 生产计划下达后,各队组要认真组织学习规程措施,提高职工现场操作能力;采取措施保证职工出勤率,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提高劳动效率,均衡组织生产,避免前松后紧现象发生;各队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做到安全生产。 辅助队组必须按要求积极配合生产队组完成生产计划,各队组有冲突时,由调度室协调安排,保证生产队组正常生产。 调度室、安监队及生产技术科要实时掌握生产队组生产情况,协调解决生产队组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不标准、不规范行为,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保证生产计划完成。 各职能科室围绕月度生产计划,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岗位职能,为生产队组做好辅助工作,保证生产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