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和核发。
为提高公司广大员工职业技能,促进上岗就业,推动公司稳步发展。根据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科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形式
由各科、队在每日一题及班前班后会议中,集中学习各工种操作规程,并以传帮代的方式,由一名老工人亲自帮助指导一名新工人,熟练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二、管理方法
凡参加特殊工种培训和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习人员,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公司劳资部统一存档,以便管理。在取得职业资格后,工作时间及操作技能两项都合格后,劳资部按照《山西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法》上报上级职业资格鉴定证,给予考核,并提升等级。
三、申报条件
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参加中级技能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高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资格证书7年以上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训中级技能的人员;
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5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四、持证要求
1、井下及地面的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初级技能等级证书。
2、井下采煤、掘进、通风、运输、机电、地测岗位的班组长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三违”包括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一)出现一般“三违”两次及两次以上人员,严重“三违”人员,由安培科组织脱产学习至少5-7天。培训结束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办理复工,考试不合格进行补考,对补考(1次)仍然不及格的学员,给予员工人人罚款100元,重新培训。
(三)“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必须出具相关证明,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到安培科参加“三违”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