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岗位职工知道岗位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减少违章行为的产生,大力提高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质量,特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制度。
一、制定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全行管[2020]16号)(试行);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以及与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按照企业制定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工作。
2、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
3、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
4、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5、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四、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由公司安全培训部安排。
五、培训实施
培训在公司安全培训部进行,我矿在接到安全培训部的安排意见之后,即时组织通知在职员工进行培训,并积极配合公司培训中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