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移动与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取得实际资料,作为本地区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的科学依据。
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移动与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取得实际资料,作为本地区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的科学依据。
【解读】本条是关于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的规定。
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即所谓的"三下"开采。无论开采何种地下矿藏,都将使上覆岩层移动和破坏并导致地表下沉。
在煤矿开采中,当回采工作面推进一定距离,直接顶开始垮落,当直接顶垮落一定距离老顶(基本顶)也发生断裂,在基本顶之上的岩层直至地表都将发生变化,形成了"三带",即"冒落带"、"裂隙带"、"弯曲下沉带"。
弯曲下沉带对地表的建筑物、铁路及水体有较大影响,因此要求设立观测站来掌握岩层移动角、地表下沉规律。
在全国许多矿区,如辽宁抚顺、本溪,山东枣庄等,都曾先后尝试了"三下"开采探讨,并积累了一些资料,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在煤矿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状况、顶底板岩性及开采方法等诸项条件都不尽相同,有的相差很大,其他矿区取得的研究成果只能借鉴,不能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