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巷道贯通的规定。
巷道贯通是关系到通风系统改变和矿井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一些煤矿在巷道贯通时,由于两个工作面同时作业或掘进面瓦斯积聚超限而引起爆炸事故,以及贯通后没有及时调整通风系统而导致瓦斯爆炸事故。为此,《规程》规定了掘进巷道贯通前相距一定距离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只准另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而且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巷道贯通过程中,由于被贯通的工作面内没能保持正常通风而使瓦斯积聚,又不进行检查和处理,从而导致了瓦斯爆炸事故;以及向前掘进实施贯通的工作面,违章爆破引起的爆炸事故,屡有发生。1983年3月2日10时,贵州水城术冲沟煤矿某工作面机巷与开切眼贯通时,切眼工作面有2节风筒脱节落地导致瓦斯积聚,机巷爆破时没有检查贯通点两侧的瓦斯,装药过多,爆破引爆切眼的积聚瓦斯,接着又引起其他4条盲巷内瓦斯煤尘的3次连续爆炸,酿成84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如图2-2-3所示。因此,《规程》规定,被贯通的另一个(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向前掘进实施贯通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对向前贯通的掘进工作面和停掘的工作面以及它们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向前贯通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
巷道贯通后,由于附近区域的通风系统可能发生变化,原来的2个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的风量和风流方向也会发生改变,所以必须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和检查巷道中的风流及瓦斯情况。否则,可能导致贯通后的巷道内出现瓦斯积聚的重大隐患甚至诱发爆炸事故。1983年1月2日10时,鸡西矿务局穆棱矿西十腰巷与切眼贯通,没有及时调整通风系统,贯通后的腰巷处于无风状态而瓦斯积聚,腰巷内的小绞车拉动时其电机负荷线从接线盒被抽出,产生电弧火花引爆瓦斯,死亡23人。因此,《规程》规定,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贯通时,必须采取预防冒顶、瓦斯、煤尘、爆破等事故的措施。巷道贯通过程中有关部门应遵守下列规定。
1.煤矿地测部门
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定性、瓦斯地质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
2.煤矿通风部门
1)贯通前
在巷道贯通之前,要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巷道内的足够的有效风量,确保瓦斯不超限、不积聚,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调风准备工作应包括:
(1)编制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预计巷道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
(2)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位置和要求;
(3)做好有关调风的组织准备工作。
2)贯通时
必须指派矿级干部亲临现场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协调,确保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
3)贯通后
通风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3.采掘部门
1)贯通前
(2)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贯通,而另一个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2)贯通时
(1)掘进工作面每次装炮前,班组长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爆破。
(2)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3)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爆破工作。
(4)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4.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掘进
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