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解读】本条是关于局部通风方式的规定。
1.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局部通风
其主要方式有全风压通风、局部通风机通风和扩散通风。当巷道掘进到一定距离时,由于巷道口与掘进工作面(迎头)之间没有风压差,风流就没有动力流向工作面。因此,为了对巷道和工作面进行有效的通风,就必须在巷道内设置纵向风幢(墙)或采用导风筒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迫使风流流向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而实施通风;也可采用局部通风机对巷道和工作面进行通风。但由于扩散通风所产生的风压及其作用距离都比较小,不能满足较长距离的通风要求。故此,《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而不得采用扩散通风。
2.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方式
包括压人式、抽出式和混合式三种。压人式通风是利用局部通风机将新鲜风流经风筒压人掘进工作面,同时将污浊空气经巷道排出的一种通风方式。压入式通风是较为安全和应用最多的一种掘进通风方式。
抽出式通风是将污浊空气经风筒和局部通风机抽出,新鲜风流由巷道流人的一种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存在以下缺点或隐患:
(1)工作面含有瓦斯的污浊风流经过局部通风机时,较为危险,尤其在临时停风致使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0%或3.0%而需要排风瓦斯时,更加危险;
(2)目前我国生产的局部通风机的防爆、防静电和防摩擦火花性能较差,运转时如果吸人含有较高瓦斯浓度的风流,容易诱发爆炸事故;
(3)由于《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如果采用抽出式通风,则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或3.0%时,排放瓦斯工作将无法进行。该条规定"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3.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无论岩巷、煤巷或半煤岩巷的掘进,采用混合式局部通风时,应制定专门的通风设计说明书,列入掘进作业规程。在瓦斯喷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岩层中不得采用混合式通风方式。
(2)掘进巷道的混合式通风,都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风障通风。
(3)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其布置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混合式通风应采用"长压短抽"的方式,如图2-2-14所示。其中压人式通风的风筒出风口或抽出式通风的风筒吸风口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分别在风流的有效射程或有效吸程范围内,但抽出式通风的风筒吸风口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
②混合通风方式中的抽出式局部通风机(或除尘风机)的风量应大于压人式局部通风机的风量(Q2>Q1)且掘进巷道各处的风速(V1、V2)都必须符合《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
③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抽出式通风的风筒吸风口应安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保证吸人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
④抽出式局部通风机(或除尘风机)必须与压人式局部通风机闭锁联动,当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抽出式局部通风机自动停止运转:压入式局部通风机未启动时,抽出式局部通风机被闭锁,不能先启动。
(4)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经国家检定单位对防爆和防摩擦火花检验合格的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5)除尘风机、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和位于掘进工作面附近100m范围内的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其噪声不应超过85dB(A),并应安设配套的消音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