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矿井中布置采掘工作面应遵循下列原则:
㈠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空出煤层中。应尽可能减少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开采保护层的采区,应充分利用保护层的保护范围。
㈡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将石门布置在被保护区,或先掘进揭煤地点的煤层巷道,然后再与石贯通。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巷道贯通时,被贯通巷道应超过石贯通位置5m以上、并保护正常通风。
㈢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解读】本条是关于突出矿井布置采掘工作面原则的规定。
1.突出矿井中布置采掘工作面时,把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是为了减少甚至避免发生突出对矿井造成危害。这亲做能少扰动突出煤层(只在石门揭煤时扰动突出煤层),加快掘进速度,巷道的维修工作量也少,对生产的影响也少。因此将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中或非突出煤层中保护层保护范围内,掘进时不需采取防突措施,既降低了掘进成本,又简化了生产管理。
2.煤与瓦斯突出多发生于地质构造地带,这是由于煤受到强烈的地质变化作用后,结构遭破坏,改变了煤层原有的储存与排放瓦斯条件,同时由于结构变化、存在着较高的构造应力,加之强度降低,因而就造成有利于产生突出的一系列有利的因素。所以为了避免石门揭穿煤层时发生突出,石门应尽可能避免布置地地质构造复杂和被破坏的地带。
为了防止煤巷掘进工作面与石门掘进工作面前方应力相互影响,造成应力叠加诱发突出,煤巷必须超地这石贯通位置5m以上。石门与煤巷贯通时,当炮眼底距煤巷帮的距离小于炮眼的最小抵抗线时,炸药容易发生爆燃或喷出火焰,如煤巷中因通风不良或没有通风而造成瓦斯聚集,就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而采用石门贯通煤层时必须保证煤巷的正常通风。
3.在突出危险煤层同一区段做相向掘进与回采时,易造成应力集中,且应力集中系数较高,因而在此范围内进行回采与掘进巷道时易发生突出。尤其在突出煤层中准备掘进的巷道,当处于相邻煤层回采工作的集中应力影响或煤柱集中应力影响下时,特别具有突出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