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推进进度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
【解读】本条是关于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的规定。
根据实测资料,煤巷前方的压力集中带一般从工作面前方5~6m处开始,距工作面5m之内,一般处于卸压状态,卸压带有阻挡产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作用,为冲孔、打钻等施工提供完全屏障。采煤工作面前方的压力集中带一般从工作面前方1~3m处开始,距工作面1~3m之内的煤层处于卸压状态,具有阻挡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的作用,为打钻等作业提供安全屏障。为安全起见,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推进进度必须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跟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掘进工作面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掘进工作面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经措施效果检验无效,表明该工作面突出因素并未消除,还有突出危险,如果不采取补救措施就直接进行采掘作用,就有可能发生突出,导致事故。在采掘工作面防突出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直到措施有效后,方能采用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工作。突出矿井技术人员,一旦确认防突措施无效,应该分析其原因,是选用的防突措施不适合本矿实际还是选用的对数不对?是施工质量不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选用适合本矿的防突措施和相关参数,严格保证措施的施工质量,不能冒险从事采掘工作,避免突出发生。
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
1.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⑴检验参数为钻屑量和瓦斯解吸指标。
⑵检验孔孔数为4个,其中一个在中间(应位于措施孔中间),其他3个孔分别在石门上部和两侧,并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孔边缘线上,如图2-4-4(a)所示。
⑶检验指标小于突出临界值,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仍须采取措施。
⑷填写效果检验单(表2-4-13),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煤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⑴检验参数可选取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R值、钻屑瓦斯解吸指标(Smax、△h2或K1)或其他经验证有效的参数(如钻屑温度、煤体温度、炮后瓦斯涌出量等)。
⑵检验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深,并布置在两措施孔之间,如图2-4-4(b)所示。
⑶检验测出的指标小于突出临界值,措施有效。反之,措施无效。
⑷当检验认为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突补充措施,并再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检验措施有铲后,方可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
⑸应以检验孔投影孔深作为超前距离底线。
⑹填写效果检验单(表2-4-13),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3.采煤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与要求:
检验参数的选取: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钻屑瓦斯解吸指标(Smax、△h2或K1)或其他经验有效的参数。
⑵检验孔应打在措施中间,孔深等于措施孔。
⑶检验指标小于该煤层突出临界值时,措施有效,反之无效。
⑷经检验认为无铲,必须采取补充措施,并再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并留有不小于2m超前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