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钧、行人。
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解读】本条是关于斜井提升时,严禁行人和严禁蹬钩的规定。
斜井提升时,为了防止矿车掉道、断绳跑车和车内掉物滚落碰伤行人,规定拉车时严禁行人。如果蹬钩工跟车上下,当矿车掉道时,车轮在枕木上运行,矿车严重地上下颠簸和左右摇摆,很容易将蹬钩工甩掉,又可能使连接装置自行脱落而跑车,对蹬钩工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所以规定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严禁行人。把钩工只能在井底和井上接车。
斜井提升的把钩工,必须熟知绞车的性能、允许提升的最大静张力,估算出各种车辆进入绞车道后对钢丝绳产生的拉力,从而确定出应连挂的各种车辆的数量,严禁超载运行。特别是对于不经常拉的材料,如果不知其重量,决不能盲目连挂,耍大胆和侥幸都是事故的根源,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清楚,否则只许少挂不许多挂,超载超重,都会使制动力矩不够,造成断绳或跑车。
矿车之间和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插销一定要插到位,并要正确使用防脱装置。有时平巷拉车找不到合格连接装置,临时用锹把、木棒等代替,斜井把钩工必须对此认真检查,发现不了进入绞车道就要跑车。运送的物品超高、超宽和偏载,会在运行中被巷道中的杂物、顶板锚栓等挂掉或翻车,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所以,当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988年5月8日零点58分,某矿当一级斜井提升2辆矿车到井口变坡点还未出井口时,井口管理员发现前面空车的插销未插到底,当空车跨过变坡点时,第二辆重车脱钩跑车,将井底13人撞倒,造成10死3伤。